元好問有過一句臺詞:『問世間情為何物,隻教人生死相許』。
人們對愛情的理解已經超過一切,對於有些人來說,愛情甚至比自己的生命還重要,為了所愛之人,甘願放棄一切,這樣的愛情不免讓人動容。
本案中女大學生王晴,與男友孫強野外野營時,遭到歹徒搶劫,王晴為救男友不惜與歹徒發生關系,最終發生悲劇。
王晴跟男友孫強同為山東某高校大學生,兩人因參加學校社團結識,兩人都喜歡露營,在相處中也非常有共同話題。
王晴是個非常開朗樂觀的人,也是個重情誼的人,在跟男友談戀愛之後,滿心滿眼都是他,同學都說她是一個戀愛腦,她也從不否認。
2014年5月17日,正值周末,天氣晴朗,微風不燥,正是踏春的好時機。
在經過了天氣勘察之後,王晴便邀請男友一同去露營,她說今天天氣預報說會有流星出現,見到流星一定要許個願,這樣願望就會成真。
孫強愉快地同意了,於是兩人在郊外選了一處偏僻的山坡,這裡一般不會有人過來,沒有人群的熙攘,連空氣都變得清新了,而且視野也非常開闊。
王晴深吸一口空氣,笑著誇男友尋了個好地方。
兩人支好帳篷,鋪上地墊,把帶來的食物拿了出來,躺在草地上,享受著大自然帶來的舒適,在兩人的歡聲笑語中,天色也漸漸暗了下來。
直至晚上,天空像一塊黑色的幕佈,幕佈上面繁星點點,王晴拉著男友走出帳篷,就在這時,一顆流星劃破天際,王晴看到之後立馬雙手合十許願。
孫強笑著問她許了什麼,她說說出來就不會靈了。
就在這時,身後的草叢突然一陣異響,把兩人都嚇了一跳,男友立刻拉著王晴的手向往帳篷那裡走,可還沒走到帳篷,兩個手持刀的歹徒就攔住了他們。
這對歹徒已經盯著他們好久了,見是兩個大學生,位置又偏僻,便起了歹心,用刀威脅他們交出身上所有值錢的東西,王晴被嚇得不行,孫強也趕緊把身上的錢包,手機拿了出來,並表示不會報警,請求放過他們。
歹徒見沒有搜到什麼值錢的東西,瞬間掃興,隨即看到一旁的王晴,心裡開始盤算。
突然其中一個歹徒一把抓住孫強,把刀架著他脖子上,想殺了他。
王晴見狀立馬哀求他們放過自己的男友,哭訴道已經把錢全部給他們了,已經沒有錢了。
歹徒並沒有理會她,而是加深了手上的力度,王晴看到之後直呼不要,表示只要放了男友,自己什麼都願意做。
隨後歹徒便放開孫強,孫強見狀立馬逃走,一直跑到有人的地方,求助路人報了警,此刻的他也一心想救王晴,隻期望千萬不要出事。
警察接到報案後立馬趕到,但是卻隻看到王晴一個人坐在地上掩面哭泣,歹徒已不見蹤影,孫強跑過去抱住女友,緊張地詢問她,王晴哭著說出了自己的遭遇,她為了救他,已經被歹徒侵犯了。
這個消息對於孫強來說猶如晴天霹靂,他雖然很感激女友舍命救自己,但是思想傳統的他並不能接受這個事實。
王晴隨即被帶到醫院做檢查,從她體內提取的DNA經過排查,警方很快就將犯罪嫌疑人抓獲。
自從這件事之後,孫強總是有意識地開始回避王晴,王晴也意識到了這點,她質問他是不是嫌棄自己了。
看著女友逐漸變紅的眼眶,孫強還是沒能忍心把自己的真實想法說出來。
畢竟女友是為了救自己,自己怎麼能嫌棄她呢。
雖然心裡是這麼安慰自己,但是還是過不了這道坎。
在心理的折磨下,孫強最終還是提出了分手。
王晴不能接受這樣的結果,自己拿命護著的男友竟然要跟自己分手,她不斷挽回男友,但是孫強就跟鐵了心一樣,並說就算以後在一起也不會幸福。
在這巨大的打擊下,王晴的心理也開始出現問題,情緒總是跌宕起伏,特別不穩定,沒課的時候就一個人躲在宿舍大哭。
後來孫強找了個低年級的學妹,這下王晴的心理徹底崩潰了,她覺得自己當初就不應該去救他,憤怒的怒火吞噬掉了她的理智,她要讓他付出代價,於是拿上水果刀,朝走在路上的孫強狠狠刺去,一刀接一刀,孫強最後倒在了血泊中。
路上的同學嚇得趕緊報警,警方趕到後孫強已經沒有了生命體征,隨後警方立刻對王晴實施逮捕,在法庭上,王晴對自己的罪行供認不諱,並表示願意接受法律的懲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罪是指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並不是所有人都懂得感恩,就如本案中的孫強一樣,因為自己的傳統思想,不顧舍命救自己的女友,最後刺激到了她的心理,最終導致悲劇。
在感情中,也不是一味付出式的自我感動,愛人先愛己,隻有先愛自己,別人才會愛你,尊重自己,別人才會尊重你。
像本案中的王晴,她可能也隻是想救男友,並沒有意識到這樣做傷害的是自己,可能在當時的情況,她也沒有任何別的選擇。
但是孫強作為一個男生,面對身處危險的女友卻選擇逃走,這樣的人,真的值得你舍命去救嗎?
《案例:女大學生與男友野營遭搶劫,為救男友不惜與歹徒發生關系》為保證當事人隱私,文中均為化名,文中圖片來源網絡,僅配合敘事,侵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