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麗笙會所驚現空姐服務,沙漠野營嬉戲到深夜:怎麼這麼多水!。

金碧輝煌的會所大堂門前,一排穿著酷似空姐制服,露著黑絲長腿的美女站在萬麗笙大門口,滿臉笑容,將幾位大腹便便的老板迎了進去。

『今晚怎麼都是空姐做迎賓?

『新項目,新項目,主要是讓各位老板感受頭等艙的一流服務』

『你們老板就是腦子活』

『一切為了我們的貴客,您就是上帝』

不一會兒,來會所消費的老板們,就坐上豪車,來到了『沙漠』。

萬麗笙會所是F市的高端會所,出入其中的都是非富即貴。

會所老板為了迎合這些難伺候並且口味刁鉆的有錢人,每隔一段時間便會想出一個新的點子作為會所一段時間的派對主題。

比如最近野營是很火的項目,會所派對的主題就是沙漠野營。

F市是一座海濱城市,並沒有沙漠,但有一座沙漠主題的遊樂場,因為經營不善已經荒廢了一段時間,裡面的設施都還完好,於是被會所租用了幾個月。

仿造迪拜的遊玩項目,他們請來阿拉伯的舞娘跳起肚皮舞,穿著空姐制服的美女服務生,當然還有新疆的烤肉攤,又搭好了蒙古包,弄來了幾匹駱駝,儼然就是一個沙漠之城,貴客們在裡面玩得樂不思蜀。

一夜狂歡之後,疲憊的客人原本打算要睡到第二天中午再起來,卻被女服務生的淒厲尖叫驚醒。

眾人匆匆忙忙走出房間,才發現有個男人赤身裸體的死在了『沙漠』裡,服務生準備今天的自助早餐時發現了他。

溺死於沙漠之中

左維楨和副手沈飛一起來到了這片『沙漠』,法醫陳明笙已經在忙碌了,死者是一名成年男性,上身赤裸趴在地上,後腦被砸得腦漿四溢,死相十分可怕。

法醫把屍體翻了個身,圍觀的人都說:『是李剛,是李老板呀,昨晚還好好的』

原來此人也是會所的客人,昨天才來到這裡,他在F市開了一家海鮮酒樓,常常參加會所的活動。

陳明笙忙碌了半天,然後走到正在問詢的左維楨旁邊,把他拉到一邊,表情嚴肅地說道:『這個案子有些問題』

左維楨問:『什麼問題?

『李剛不是被砸死的,在被砸之前就已經死了』

『什麼?

!』左維楨吃了一驚。

忍不住壓低聲音追問道:『陳法醫,你說真的?

陳明笙點點頭:『如果李剛是被砸死的,那麼現場會有大量的血跡,可是現在的現場找不到多少血,死者身上的傷口出血量也非常少,這就說明死者在被砸之前已經死了。

剛才我的助手孔娟幫著測量過死者的肝溫,他應該是昨天半夜就死了』

『半夜?

』左維楨皺眉,『那死者的死因到底是什麼?

是自殺還是他殺?

『這個就要等詳細驗屍之後才能知道了』陳明笙拍拍左維楨的肩膀,『所以,你們還是好好調查一下死者的情況吧』

李剛的屍檢報告出來把左維楨嚇了一跳,他竟然是溺水死亡,在沙漠裡淹死了!

陳明笙道:『從目前的屍檢結果,我隻能肯定屍體是被溺死的,但並不能確定死者是自殺還是他殺,又或者是意外。

看著左維楨,沈飛等人一臉震驚的表情,陳明笙解釋道:『其實嚴格來說,要溺死一個人,並不需要太多的水,只要將他的口鼻浸沒於水中超過一定時間,水進入肺部,就可能造成他的死亡。

所以,一臉盆的水都可能淹死人』

沈飛回憶著李剛的死相,看向左維楨:『李剛被發現的時候,確實是臉朝下的』

左維楨點點頭,說道:『屍體被發現的不遠處就有一個水龍頭,旁邊放著塑料水龍頭,當時李剛喝了很多酒,醉醺醺的,意識不清,兇手只要拿一盆水就能淹死他』

沈飛突然想起了什麼,問道:『既然已經淹死了,為什麼還要砸他的頭呢?

左維楨想了想,說道:『兇手先溺死了李剛,又砸了他的後腦,似乎沒有掩蓋犯罪行為的意思,完全都不在意會不會被發現,他這麼做好像是一定要這樣,非得溺死不可,非得砸後腦勺不可,有點像是在舉行什麼儀式』

沈飛連連點頭,表示贊同。

巨富之死

李剛今年三十八歲,出生於農村,父母都已經去世,也沒有妻子兒女,平時都是跟朋友來往,並沒有什麼可疑之處。

他如今是海鮮酒樓『蟹香樓』的老板,年入幾十萬,不算是特別富有,但單身漢的日子過得也很滋潤。

人很大方,性格也開朗,做酒樓生意對誰都客客氣氣的,左維楨花了大量的警力做走訪調查,卻也沒能找到李剛的仇人之類,眾口一聲誇他是個好人。

案件似乎走進了死胡同。

就在這時,警局又接到報案,再次發生溺死後被砸後腦勺的命案,這一次,受害者有兩名,是一對夫妻,董夜和金玲,他們在本市擁有數家陶瓷工廠,還有店鋪,餐館,在F市算得上數一數二的巨富。

左維楨看著資料:董夜,48歲,金玲,25歲,兩個人的年齡相差得還挺大。

夫妻倆的屍體是在他們正在施工的建築工地發現的,同樣是臉朝下,後腦被砸,而死因為溺死,殺人手法跟殺死李剛的手法一模一樣。

左維楨『嘿』了一聲,這兇手還專揀有錢人下手呢。

案件情況不知怎的就被媒體爆了料,坊間紛紛謠傳有個殺手專門殺富濟貧,是俠盜,還給兇手起了個昵稱『富貴殺手』。

左維楨很生氣,心中把這群無良媒體狠狠臭罵了一頓,卻也無可奈何。

沈飛勸他:『世間武功,唯快不破,咱們盡快破案,謠言不攻自破』

左維楨把三人的案子橫向對比起來,發現這三人竟然有一段交集的時間。

李剛曾經是金玲的老鄰居,兩人都是附近村子的同鄉兼鄰居,十多年前來到F市發展,李剛還在董夜和金玲家裡做過一段時間的司機。

後來不知怎麼就發財了,開了海鮮酒樓。

一定是曾經發生過一件事與這三人都有關系,或者是這三人之間發生過什麼事情。

但會是怎樣的事,竟導致這樣的殺身之禍呢?

對董夜和金玲夫妻的進一步調查取得了一些進展,原來金玲並不是董夜的原配,而是原配的遠房表妹。

董夜的前妻名叫常美蘭,是個幹事業的女強人,正是她和董夜創立了陶瓷廠,事業紅火,賺了錢之後,她曾經回到自己的家鄉投資建立了不少學校,在家鄉是個名人。

那時候金玲才18歲,家庭情況十分困苦,求著表姐把她帶到F市來,做了表姐家的保姆。

一年後,常美蘭就去世了,悲傷的董夜和金玲朝夕相對,產生了感情,就和金玲結了婚。

算起來,距離常美蘭的死亡,已經過去七年了。

左維楨覺得這裡面透著蹊蹺,常美蘭去世的時候才三十多歲,之前也沒有患病的記錄,英年早逝未免有些不正常。

他調出常美蘭的資料,才知道常美蘭是開車時出了意外,落水身亡,特別詭異的是,她的死因竟然是在溺水之後,後腦勺撞到河底的一塊礁石,傷及到了後腦。

常美蘭的死真的是出了意外嗎?

現在董夜和金玲和她的死法一模一樣,難道說,是有人故意這麼做,而這麼做的原因是為了給常美蘭復仇?

小三上位的故事

左維楨和沈飛去了常美蘭的家鄉做了走訪,了解到原來金玲是妥妥的小三上位,而且是農夫和蛇的故事重現。

村民們眾口一詞,對左維楨一行描述了這個故事的全貌。

當年金玲家庭貧苦,常美蘭同情她,把她帶回家做了保姆,其實對她像對待妹妹一樣,非常關心照顧。

誰知,知人知面不知心,金玲到了常美蘭家裡,發現這個遠房表姐家裡住著大別墅,處處金碧輝煌,像皇宮一樣氣派,心裡便起了貪念,要是自己能擁有這樣的家該多好。

後來,當她發現常美蘭不能生育,而董夜非常喜歡小孩,心裡開始計劃。

這天常美蘭不在家,董夜應酬時喝了點酒,飯後一個人回家休息。

金玲覺得這是一個難得的機會,就端了一杯水走進他的房間裡。

董夜喝多了,衣服都沒脫就倒在床上昏昏欲睡,醉眼惺忪看見金玲端水進來,強撐著坐起,笑著說:『謝謝小玲』

金玲說:『看你坐都坐不穩,我端著你喝吧』便坐在他身邊,身體緊挨著他,豐滿的胸部故意蹭著他的胳膊。

少女的體香把董夜迷得頭更暈了。

喝完水,金玲見董夜沒有進一步的動作,又說:『你怎麼穿著衣服睡覺啊,多不舒服,我幫你脫了吧』此時董夜被少女柔美的身體挨挨蹭蹭,已經有些腦子轉不過來,完全由著她擺佈。

金玲脫下他的外套和上衣,丟在一旁,又解開了他的皮帶。

董夜控制不住的身體變化被她看在眼裡,喜在心裡,她假裝不注意握住了他的堅挺,還上下撫弄著,這時董夜再也控制不了自己,一把將金玲掀翻在床上,撕開上衣,胡亂的啃咬著,金玲欲拒還迎:『不要,不要,你是我姐夫,我們不能這樣』

董夜壞笑著說:『小姨子有一半是屬於姐夫的,今天就吃光你』

這天,金玲被董夜吃幹抹凈,渣渣也不留。

從這天起,金玲就成了董夜的情婦,終於在三個月之後,金玲懷孕了,有了資本,她這時候開始逼著董夜跟常美蘭離婚。

可董夜和常美蘭是少年夫妻,又是共同創業,還是有些感情的,他不想跟常美蘭離婚,願意給金玲買房買車養著她和孩子,金玲哪裡肯答應,便威脅他要把孩子打掉。

董夜告訴金玲,房子車子還有幾個工廠的大部分股份都是常美蘭所有,他手中的錢很有限,如果離婚,就要變窮了。

金玲聽他這麼一說,便改了主意。

沒想到不久之後,常美蘭就開車出了車禍,金玲和董夜順理成章的結了婚,生了個兒子,過上了富太太的生活。

可憐常美蘭當年收養的那個養子也跟著出了事。

養子的身份

左維楨決定對這條線索深入調查,發現常美蘭是和自己的養子同時身亡的,常美蘭不能生育,和董夜沒有親生孩子,因此領養了一個孩子,她開車出事的時候,10歲的養子坐在她的車上,也不幸遇難。

而此時,正是李剛在她家裡做司機的時候。

金玲,李剛,董夜,常美蘭。

數個名字在左維楨的腦子裡盤旋,有什麼東西呼之欲出。

沈飛神神秘秘地說:『老大,我查到常美蘭和董夜的養子的親生父親的資料,你猜猜他是誰?

左維楨給了他一個腦瓜崩,說:『快點說吧,別來這一套』

『藍一鳴,記得吧?

還是你把他抓進去的』沈飛把藍一鳴的資料放在左維楨面前的桌子上。

左維楨一愣:『藍一鳴?

藍一鳴是有名的賊王,九年前被左維楨抓獲,當時他並不知道藍一鳴有個兒子,算起來,藍一鳴的兒子才兩歲而已。

那時候趕上F市的一波嚴打盜竊分子的行動,左維楨跟著當時的副局長言慶一起一個星期抓了幾百個賊,就連賊王藍一鳴也沒能逃出法網。

當時言慶就覺得很奇怪,因為藍一鳴向來敏銳,別說這麼嚴格的精準打擊盜竊的行動,平時有個小的風吹草動他就跑到外地去了,畢竟憑他的身手在哪裡都不愁吃喝。

原來當時他剛剛有了兒子,母子都需要照顧,所以藍一鳴冒著被抓捕的危險,留在了F市,終於被自己的徒弟出賣,被警方當場抓住。

因為他常年盜竊,金額巨大,罕見地被判了十五年重刑,而根據資料顯示,他前年就已經出獄了。

難道說,這幾樁命案跟藍一鳴有關?

左維楨突然想到什麼,趕緊問道:『董夜和金玲的孩子在哪裡?

『孩子被奶奶接到家裡去了,現在他應該還不知道父母都已經去世了,孩子才六歲大,太可憐了』

『快,把孩子保護起來,以防萬一』

如果藍一鳴真的與這個案子有關,他一定不會放過這個孩子。

盜賊與警察的較量

孩子已經失蹤了,沈飛到孩子奶奶家的時候,奶奶正淚流滿面,到處尋找孫子。

『老大,孩子失蹤了,會不會被藍一鳴帶走了?

』沈飛打來電話,聲音非常焦急。

左維楨氣得捶了捶自己的頭:又晚了一步。

『頭兒,有你的信』 刑警小段遞過來一封信。

左維楨抽出信紙打開,是一封手寫的信,厚厚好幾頁紙,字體蒼勁有力,看起來很有氣勢。

信的大意是說自己就是藍一鳴,現在董夜和金玲的孩子就在自己手上,但在十個小時內就會被自己殺掉,能不能救下就看左維楨的本是了。

『我給這個雜種宣判死刑的時間是明天上午9時,你要是有本事就救他吧,他父母都死在我手裡了,雖然他們殺了我的兒子,可我做不到他們那麼狠毒能輕易下手殺一個什麼都不懂的小孩。

當年要不是你把我抓起來,我老婆也不會跑,我兒子也不會送給常美蘭去當養子,你欠我的,現在我給你機會補償,找到這個孩子,別來找我,我不會再活著跟你見面了』

藍一鳴在信裡說,當年常美蘭的車禍是金玲聯合自己的老鄉李剛做的,他們砸死了常美蘭和她的養子,也就是藍一鳴的兒子,故意造成了車禍落水而死的假象,而董夜也是知情人,他選擇了沉默。

事後,董夜和金玲給李剛開了一家海鮮酒樓,從此李剛也變成了F市的富人,而董夜接收了常美蘭名下所有的財產,並娶了金玲,有了自己的孩子,一家人和和美美,很是幸福。

可笑吧,這群無恥之徒,為了自己的利益而喪心病狂地做了那麼惡毒的事情,最後卻個個都過上了好日子。

常美蘭好心好意幫這個幫那個,落得英年慘死,我兒子無父無母,孤苦伶仃,這麼小就成了別人上位的踏腳石。

如果天道這麼不公平,我不怕跟他鬥一鬥,親手殺掉這群畜牲。

左維楨把藍一鳴寫的信復印了十幾份,隊裡每個人人手一份。

他說:『這封信是藍一鳴給我們留下的全部線索,把大家召集起來,就是為了集思廣益,在最短的時間內找出有價值的線索。

F市這樣大,藍一鳴又刻意把人藏起來,如果茫無頭緒地去找,就像大海撈針一樣,會耽誤了解救時間』

沈飛說:『時間緊迫,我先拋磚引玉。

這封信我已經通讀了十幾遍,如果藍一鳴沒有和我們玩捉迷藏——當然,他沒必要誤導我們——首先可以確定的是,藍一鳴現在可能已經自殺了,或者正在準備自殺。

而他給孩子宣判死刑的時間是明天上午9時,也就是說,到明天上午,即便藍一鳴已經死了,不再孩子身邊,也會用一種特別的方法將孩子殺害。

藍一鳴一向獨來獨往,他不可能借助別人的力量,所以他一定會采取一種可靠的措施。

我們要推斷出他打算用來殺人的辦法,就有希望追循著找出受害人的位置』

什麼方法呢?

眾人七嘴八舌,最後還是左維楨想到了:『他的兒子是被砸死然後沉入河底,既然他對其他人都是采用這個辦法,那麼肯定也是要這麼對付孩子的,我能想到的辦法就是魚缸,然後和石頭結合在一起』

剛剛警校畢業的小陳突然想到什麼:『或者,金魚缸,對,很大的那種,而且金魚缸往往都是放在大廳裡,方便展示,藍一鳴這麼仇恨董夜他們,為了懲戒世人,肯定會想讓大家來看看這個孩子的下場』

左維楨聽到眼睛一亮:『對,這個思路對』

沈飛說:『海鮮酒樓!李剛的海鮮酒樓裡有個很大的金魚缸!李剛死了酒樓關了,裡面一個人也沒有!』

他的話音剛落,所有人都開始往外跑,事不宜遲,晚了隻怕是要出大事。

最終刑警們真的在金魚缸裡發現了孩子,同時也發現了躺在一旁的藍一鳴的屍體。

孩子雖然坐在浴缸裡,但藍一鳴並未設置機關,其實從一開始,他就沒有想過要殺孩子。

【本故事系作者原創,侵權必究。

本故事純屬虛構,如有雷同,實屬巧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