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特蘭市政府通過法令,規定禁止在大多數公共場所白天露營。

波特蘭市議會星期三投票通過一項法令,禁止在大多數公共場所白天露營,因為像美國其他地方一樣,該市正在努力解決長期的無家可歸危機。

3-1 的投票改變了城市法規,規定人們可以在未受限制的區域內從晚上8點到早上8點露營,但在此之後,他們必須拆除露營地,直到允許的過夜時間再次開始。

該法令還禁止在學校、公園和繁忙的街道等地方露營。

商業和房地產業主是支持該法令的人之一,他們表示露營地導致他們失去客戶並造成安全問題。

無家可歸人士的倡導者說,這將進一步加重他們的負擔,增加心理和身體痛苦。

波特蘭市政府通過法令,規定禁止在大多數公共場所白天露營。

目前,波特蘭已經禁止在城市財產上全天候露營。

但是這項措施很少被執行,並且可能被發現違反將於7月1日生效的州法律。

新法律明確了2018年聯邦法院裁決,禁止當沒有足夠的住所時,地方政府逮捕人們在室外睡覺,但允許在哪裡、何時和如何設立露營地的『客觀合理』限制。

市長特德·惠勒是這個星期三通過的措施的發起人,在晚間的一份聲明中感謝委員會成員,表示限制加上增加住所和服務的努力是通往一個振興的波特蘭的一步。

『接下來的幾個月將專註於教育和宣傳——重點是確保無家可歸的導航外展團隊對這項新法令有清晰和全面的信息,』惠勒說。

惠勒和委員丹·瑞安和雷內·岡薩雷斯投票支持該措施,而當時不在城裡的委員敏格斯·馬普斯沒有投票,但在一份聲明中表示支持,《俄勒岡人報/俄勒岡人現場》報道。

委員卡門·魯比奧投了反對票。

魯比奧表示,該市不應在建立更多住所、擴大人們尋求食物、服務和住所的能力以及培訓警察如何體面地執行新規定之前批準該措施。

波特蘭的庇護所床位短缺,但計劃在今年夏天開放市政府監管的戶外露營區域,首個露營區域將於今年夏天啟動。

該法令將分階段實施,執法可能在7月底開始,惠勒說。

違規者將在前兩次收到警告後,接受高達100美元的罰款或最多30天的監禁。

惠勒表示,起訴將集中在連接人們與資源的替代判決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