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楚網《湖北日報網》訊《通訊員吳正麗》4月28日,黃岡市城市管理執法委員會對外發佈通告,將黃岡城區11處公園綠地開放共享,面積達73500㎡。
據了解,此次開放共享區域包括遺愛湖公園遺愛清風景區3號崗處大草坪,面積9000㎡;遺愛湖公園遺愛清風景區草坪影院,面積6500㎡;遺愛湖公園一蓑煙雨景區寒食林,面積1600㎡;遺愛湖公園平湖歸雁景區草坪,面積12000㎡;遺愛湖公園霜葉松風景區林業局對面草坪,面積7000㎡;
濱江公園黃州閘往林場方向草坪,面積9400㎡;濱江公園西湖一路兒童遊戲區往汽渡方向草坪,面積3000㎡;濱江公園正西湖二路往汽渡方向草坪,面積9000㎡;濱江公園汽渡停車場周邊及往林場方向草坪,面積10000㎡;
長河公園玲瓏家園對面草坪,面積2000㎡;白潭湖公園環湖路彩虹橋下草坪,面積4000㎡。
開放區域可開展帳篷露營、音樂節、戶外電影展、戶外拓展、戶外團建等活動。
黃岡市執法委提醒,市民進入開放共享區域需遵守五個事項:
——進入園區後遵守公園管理相關規定,妥善保管好自身物品,注意人身安全。
——實際管理中,根據季節、天氣情況和草坪管養需求調整開放時間和頻次,重大活動、惡劣天氣、草坪養護期間提前對外公示,開放共享區域可臨時關閉。
——人數較多、內容多樣的大型團建活動,應提前3天向公園管理部門申報,開展活動應遵守有關規定和公序良俗,不得影響公園環境和綠地景觀,經公園管理部門審核批準後方可舉辦。
——在開放共享綠地上野餐、露營時,請自覺清除產生的垃圾,避免亂扔垃圾、酗酒、喧嘩和損壞綠地等不文明行為,踐行『無痕』露營,共同維護良好的休閑空間。
——因搭建帳篷或活動行為造成安全事故、損壞公共設施等,搭建者需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此外,開放共享區域禁止攜帶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在草坪燒烤、烹飪、焚燒等使用明火行為;禁止隨地吐痰、隨地大小便、攀折花木、牽拉掛繩、亂丟垃圾、毀壞草坪、挖砂取土、亂停亂放等不文明行為;禁止燃放孔明燈等其他低空漂浮物等涉及安全行為;禁止使用大功率擴音設備產生噪聲污染,實施其他妨礙公共場所治安以及幹擾他人遊玩、休憩的行為;禁止使用破壞性較大的帳篷固定設施及帶有尖細桌椅腳的戶外設備;禁止私自兜售商品、散發廣告宣傳單以及其他未經批準的活動。